常見問題

A. 關於獎項設立

 

A-1「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如何設立?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簡稱「中銀科創獎」)是由香港科技創新聯盟主辦、中國銀行(香港)冠名贊助,於2022年設立的公益性獎項。

 

A-2「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設立的目的是什麼?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嘉許主要
在香港或香港機構設在粤港澳大灣區的科研相關機構進行科學技術創新和科學技術成果轉化,並取得傑出成就的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科研團隊。藉此鼓勵他們立足香港、聯通灣區、服務國家、貢獻世界。

 


B. 關於「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

 

B-1「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重點關注及嘉獎的領域範疇包括哪些?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配合國家「十四五規劃」提出的九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特區政府的倡議,最終確立了「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重點關注及嘉獎的五大領域:人工智能及機器人、生命健康、先進製造、金融科技、新材料新能源。

 

B-2「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的獎金是多少,獎項資金來自哪裏?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由中國銀行(香港)冠名贊助,每屆提供一千萬港元作為獎金,即每個領域獎金200萬港元(税前)。

 

B-3 獎金可以如何使用?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獎金的使用沒有限制條件。獲獎者對獎金擁有自由決定權。

 

B-4「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嘉獎的是個人還是團隊?若是團隊獲獎,獎金是否由團隊成員分享?
科技工作者和科硏團隊均是「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嘉獎的對象。若是團隊被提名,則成員須為5人或以下;若是團隊獲獎,則獎金由團隊成員共享。

 


C. 提名條件

 

C-1 提名條件有哪些?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有高尙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科創或科研工作主要在香港地區,或香港機構設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科研相關公司/團體完成。
(3)候選人原則上不得超過 50 週歲(提名截止日之前),但對於特別卓越的候選人,年齡限制可放寬至 55 週歲。
(4)已獲得本獎者,5 屆內不會再被考慮。

 


D. 提名人

 

D-1 提名人在「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的職責有哪些?
提名人須登入「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官方網站(www.stip.hk)進行線上提名。提名人應就被提名人之科技創新成就、成果轉化成效、社會及經濟效益、科技創新價值等方面提供說明,並闡述其研究、解決方案或發明如何符合本獎項之提名標準,作為提名理由之依據。

 

D-2 誰有資格成為提名人?提名人是否必須為教授或科研人員?
任何個人在提名期間都可以進行在線提名,歡迎科研團隊成員、科技工作者、產業界代表、創業團隊及公眾參與提名。

 

D-3 公司或機構是否可以成為提名人?
提名人須為個人。公司或機構未經邀請不具提名資格。

 

D-4 最多可以提名多少人?
每位提名人每屆最多可以提名 1 個人 或者 1 個團隊(團隊成員不得超過5人)。

 

D-5 作為提名人,我可以提名我自己機構的人,還是必須提名其他機構的人?
作為提名人,您可以提名自己所在機構的人員,也可以提名其他機構的人員。

 

D-6 我可以自我提名嗎?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不接受自我提名。

 

D-7 我是否可以是提名人又是被提名人?
您可以提名其他人,也可以被其他人提名,但不能夠進行自我提名。

 

D-8 往屆註冊的提名人帳户,本屆是否可以繼續使用?
往屆註冊的提名人帳戶,本屆可以繼續使用。

 


E. 被提名人

 

E-1 如已獲得其他獎項,是否還可以被提名?
可以,如果符合「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提名條件,「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鼓勵此類提名。其他組織或機構授予的獎項及認可,不會影響本獎項提名。


E-2 我可以提名一個團體、機構或公司,還是必須是個人?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 可以授予一個團隊或單個人;若是團隊,成員不得超過5人。

 

E-3 若項目成果及研發涉及多個團體、機構或公司,如何進行提名?
提名人可以對橫跨多個團體、機構及公司的主要貢獻者(不超過五名),按照團隊提名的方式進行提名。


E-4 我是否應該聯繫被提名人,以免他被其他人多次提名?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 注重每一位提名人的意見,亦接受被多人提名的情況。

 

E-5 被提名人是否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
不是,「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無此要求。但請注意提名條件之一是「科創或科研工作主要在香港地區,或香港機構設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科研相關機構完成」。

 


F. 提名程序

 

F-1 如果被提名人的研究涉及多個獎項領域,應如何選擇? 能否選擇多個領域進行提名?
您可以選擇一個被提名人更具優勢的領域。「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 不接受選擇多個領域進行提名。如果選擇多個領域,被提名者將被取消本屆候選資格。

 

F-2 提名需要什麼資料?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需要有關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個人信息、提名理由、兩封來自第三方的推薦信、以及被提名人的簡歷和最佳成果(最多十項,含佐證材料)。您可以登錄「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 的官方網站(www.stip.hk)提名頁面查看線上提名表格。

 

F-3 提名人應當上傳什麼佐證材料?
您可上傳最多 10 個關於最佳成果,或者其他您認為有助於佐證項目的科研成果轉化的材料。

 

F-4 誰可以提供推薦信?一定是科學家嗎?
推薦信應由兩位瞭解被提名人/團隊項目的人士撰寫(提名人除外)。推薦人不一定要是科學家,但「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希望其推薦信能對被提名人的科創成果及其影響有清晰、可信的描述和評價。

 

F-5 提名提交後,將保留多少屆以供考慮,還是須每屆重新提交?
提名資料需於每屆提名期間重新提交。

 

F-6 提名資料是否須經提名人所在機構審批?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並無此要求。

 


G. 評審程序

 

G-1 評審由誰進行?
評審委員負責開展評審工作,決定獲獎候選人並報理事會批准。評審委員會根據獎項領域分別設立評審組;成員均由擁有較高學術、專業或職業水平,且具有良好道德的專家擔任。

 

G-2 評審如何進行?
本獎項之評審程序共分為五個階段:形式審查、初篩、初審、複審及終審,其內容如下:一為形式審查:由秘書處負責受理並審查提名人所提交之相關資料,確認其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及文件規定。二為初篩:由各評審組成員就符合資格之候選人,依評選標準分別進行獨立評分。三為初審:評審組召開會議,綜合初篩結果,討論並推薦符合條件之候選人。四為複審:由評審主席團對通過初審之候選人進行複核,確認評選結果,並提出初步獲獎名單。五為終審:評審委員會審議複審結果,最終確定獲獎名單,報請獎項理事會核定。

 

G-3 評審標準有哪些?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 將重點關注科學技術創新成果、科技成果轉化情況、創造的社會效益、創造的經濟效益等四個方面。

 

G-4 評審過程中,是否會聯繫提名人進行情況説明?
如有需要,「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會聯繫提名人。

 


H. 利益衝突及保密

 

H-1 是否有關於識別和處理利益關聯者的指引?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章程》第十八條,對於評審人員與評審對象的利益關係披露及回️避原則已有詳細載明:評審人員須第一時間主動披露與評審對象的利益關係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同機構、師生、親屬、項目或論文合作(項目結束、論文發表未超過5年)、商業合作、競爭、提名、推薦關係等。如果評審人員與評審對象存在親屬關係,評審人員應迴避相關評審工作。由評審委員會決定迴避情況的具體實施。

此外,「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鼓勵提名人在提名表格中適當位置説明與被提名人之間的關係,這將幫助「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瞭解提名原因。

 

H-2 可以公開提名名單嗎?
「中銀香港科技創新獎」不會公開提名名單。

 

H-3 是否允許提名人聯繫被提名人以獲取有關提名的更多信息?
您可以聯繫您提名的個人或團隊以獲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