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A. 关于奖项设立

 

A-1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如何设立?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简称「中银科创奖」)是由香港科技创新联盟主办、中国银行(香港)冠名赞助,于2022年设立的公益性奖项。

 

A-2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嘉许主要在香港或香港机构设在粤港澳大湾区的科研相关机构进行科学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并取得杰出成就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研团队。借此鼓励他们立足香港、联通湾区、服务国家、贡献世界。

 


B. 关于「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

 

B-1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重点关注及嘉奖的领域范畴包括哪些?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配合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特区政府的倡议,最终确立了「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重点关注及嘉奖的五大领域:人工智能及机器人、生命健康、先进制造、金融科技、新材料新能源。

 

B-2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的奖金是多少,奖项资金来自哪里?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由中国银行(香港)冠名赞助,每届提供一千万港元作为奖金,即每个领域奖金200万港元(税前)。

 

B-3 奖金可以如何使用?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奖金的使用没有限制条件。获奖者对奖金拥有自由决定权。

 

B-4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嘉奖的是个人还是团队?若是团队获奖,奖金是否由团队成员分享?
科技工作者和科硏团队均是「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嘉奖的对象。若是团队被提名,则成员须为5人或以下;若是团队获奖,则奖金由团队成员共享。

 


C. 提名条件

 

C-1 提名条件有哪些?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科创或科研工作主要在香港地区,或香港机构设在粤港澳大湾区的科研相关公司/团体完成。
(3)候选人原则上不得超过 50 周岁(提名截止日之前),但对于特别卓越的候选人,年龄限制可放宽至 55 周岁。
(4)已获得本奖者,5 届内不会再被考虑。

 


D. 提名人

 

D-1 提名人在「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的职责有哪些?
提名人须登入「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官方网站(www.stip.hk)进行线上提名。提名人应就被提名人之科技创新成就、成果转化成效、社会及经济效益、科技创新价值等方面提供说明,并阐述其研究、解决方案或发明如何符合本奖项之提名标准,作为提名理由之依据。

 

D-2 谁有资格成为提名人?提名人是否必须为教授或科研人员?
任何个人在提名期间都可以进行在线提名,欢迎科研团队成员、科技工作者、产业界代表、创业团队及公众参与提名。

 

D-3 公司或机构是否可以成为提名人?
提名人须为个人。公司或机构未经邀请不具提名资格。

 

D-4 最多可以提名多少人?
每位提名人每届最多可以提名 1 个人 或者 1 个团队(团队成员不得超过5人)。

 

D-5 作为提名人,我可以提名我自己机构的人,还是必须提名其他机构的人?
作为提名人,您可以提名自己所在机构的人员,也可以提名其他机构的人员。

 

D-6 我可以自我提名吗?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不接受自我提名。

 

D-7 我是否可以是提名人又是被提名人?
您可以提名其他人,也可以被其他人提名,但不能够进行自我提名。

 

D-8 往届注册的提名人帐户,本届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往届注册的提名人帐户,本届可以继续使用。

 


E. 被提名人

 

E-1 如已获得其他奖项,是否还可以被提名?
可以,如果符合「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提名条件,「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鼓励此类提名。其他组织或机构授予的奖项及认可,不会影响本奖项提名。


E-2 我可以提名一个团体、机构或公司,还是必须是个人?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 可以授予一个团队或单个人;若是团队,成员不得超过5人。

 

E-3 若项目成果及研发涉及多个团体、机构或公司,如何进行提名?
提名人可以对横跨多个团体、机构及公司的主要贡献者(不超过五名),按照团队提名的方式进行提名。


E-4 我是否应该联系被提名人,以免他被其他人多次提名?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 注重每一位提名人的意见,亦接受被多人提名的情况。

 

E-5 被提名人是否必须为香港永久居民?
不是,「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无此要求。但请注意提名条件之一是「科创或科研工作主要在香港地区,或香港机构设在粤港澳大湾区的科研相关机构完成」。

 


F. 提名程序

 

F-1 如果被提名人的研究涉及多个奖项领域,应如何选择? 能否选择多个领域进行提名?
您可以选择一个被提名人更具优势的领域。「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 不接受选择多个领域进行提名。如果选择多个领域,被提名者将被取消本届候选资格。

 

F-2 提名需要什么资料?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需要有关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个人信息、提名理由、两封来自第三方的推荐信、以及被提名人的简历和最佳成果(最多10项,含佐证材料)。您可以登录「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 的官方网站(www.stip.hk)提名页面查看线上提名表格。

 

F-3 提名人应当上传什么佐证材料?
您可上传最多 10 个关于最佳成果,或者其他您认为有助于佐证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的材料。


F-4 谁可以提供推荐信?一定是科学家吗?
推荐信应由两位了解被提名人/团队项目的人士撰写(提名人除外)。推荐人不一定要是科学家,但「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希望其推荐信能对被提名人的科创成果及其影响有清晰、可信的描述和评价。

 

F-5 提名提交后,将保留多少届以供考虑,还是须每届重新提交?
提名资料需于每届提名期间重新提交。

 

F-6 提名资料是否须经提名人所在机构审批?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并无此要求。

 


G. 评审程序

 

G-1 评审由谁进行?
评审委员负责开展评审工作,决定获奖候选人并报理事会批准。评审委员会根据奖项领域分别设立评审组;成员均由拥有较高学术、专业或职业水平,且具有良好道德的专家担任。

 

G-2 评审如何进行?
本奖项之评审程序共分为五个阶段:形式审查、初筛、初审、复审及终审,其内容如下:一为形式审查:由秘书处负责受理并审查提名人所提交之相关资料,确认其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及文件规定。二为初筛:由各评审组成员就符合资格之候选人,依评选标准分别进行独立评分。三为初审:评审组召开会议,综合初筛结果,讨论并推荐符合条件之候选人。四为复审:由评审主席团对通过初审之候选人进行复核,确认评选结果,并提出初步获奖名单。五为终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复审结果,最终确定获奖名单,报请奖项理事会核定。

 

G-3 评审标准有哪些?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 将重点关注科学技术创新成果、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创造的社会效益、创造的经济效益等四个方面。

 

G-4 评审过程中,是否会联系提名人进行情况说明?
如有需要,「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会联系提名人。

 


H. 利益冲突及保密

 

H-1 是否有关于识别和处理利益关联者的指引?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章程》第十八条,对于评审人员与评审对象的利益关系披露及回️避原则已有详细载明:评审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披露与评审对象的利益关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同机构、师生、亲属、项目或论文合作(项目结束、论文发表未超过5年)、商业合作、竞争、提名、推荐关系等。如果评审人员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评审人员应回避相关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决定回避情况的具体实施。
 
此外,「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鼓励提名人在提名表格中适当位置说明与被提名人之间的关系,这将帮助「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了解提名原因。

 

H-2 可以公开提名名单吗?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不会公开提名名单。

 

H-3 是否允许提名人联系被提名人以获取有关提名的更多信息?
您可以联系您提名的个人或团队以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