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指引
一、提名期限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香港时间)
二、提名人条件
- 任何人在提名期间都可以进行线上提名。科研领域的专家、科创机构的企业家和管理者尤其欢迎。
- 提名人不得自我提名。
三、被提名人条件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高尙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 科创或科研工作主要在香港地区,或香港高校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办学机构、产学研基地和研究院完成。
- 候选人原则上不得超过 50 周岁(提名截止前),但对于特别卓越的候选人,年龄限制可放宽至 55 周岁。
- 已获得本奖项者,5年内不会再被考虑获奖。
四、提名注意事项
- 提名人须于2024年8月31日23:59时前登录官网(www.stip.hk)完成提名。
- 提名材料包含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基本资料,以及两封来自第三方推荐人的推荐信,方为有效。
- 提名人需上传被提名人的资料以及两封推荐信。推荐信有效期为两年。
- 任何信息的缺失都可能导致被提名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五、填报内容
- 基本信息;
- 履历(包括已发表的代表性论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获得的学术奖励等);
- 提名理由(尤其是被提名人的科技创新成果对社会、经济、国家所创造的价值)。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秘书处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