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指引

提名指引

一、提名期限

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31日(香港时间)


二、提名人条件

  1. 任何人在提名期间都可以进行线上提名。科研领域的专家、科创机构的企业家和管理者尤其欢迎。
  2. 提名人不得自我提名。


三、被提名人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高尙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科创或科研工作主要在香港地区完成。
  3. 候选人原则上不得超过 50 周岁(提名截止前),但对于特别卓越的候选人,年龄限制可放宽至 55 周岁。
  4. 已获得本奖项者,5年内不会再被考虑获奖。


四、提名注意事项

  1. 提名人须于2023年8月31日23:59时前登录官网(www.stip.hk)完成提名。
  2. 提名材料包含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基本资料,以及两封来自第三方推荐人的推荐信,方为有效。
  3. 提名人需上传被提名人的资料以及两封推荐信。推荐信有效期为两年。
  4. 任何信息的缺失都可能导致被提名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五、填报内容

  1. 基本信息;
  2. 履历(包括已发表的代表性论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获得的学术奖励等);
  3. 提名理由(尤其是被提名人的科技创新成果对社会、经济、国家所创造的价值)。

 


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秘书处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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